前不久,20多名粉丝为了追随自己的偶像,买了虹桥起飞的CA1886航班的机票全程追踪。他们堵在登机口,拍自己偶像的一举一动,导致航班延误两个多小时。起飞后,经济舱的粉丝又齐刷刷奔向头等舱;等航班落地滑行时,粉丝们又不听劝阻起身堵在了机舱出口。(5月15日《北京日报》)
作为一种亚文化,追星无可厚非;毕竟,只要没有背离社会规范,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然而,当追星没有边界意识与底线意识,不仅会给偶像本人带来困扰,也会损伤他人的权利和利益,甚至会破坏公共秩序,增添人为的安全风险。这一切,在“追星致航班延误”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在一个变动的时代里,社会关系的弱化与情感生活的淡化、私密化,导致人们对情感支持的替代品有了更为强烈的需求。一些青少年之所以热衷追星,就在于这些娱乐明星满足了他们特定的精神诉求和情感需要。着名社会学家夏学銮认为,如今我们身处转型时期,这个时期人们开始移情到个人的兴趣与私生活中;个人的兴趣如果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就很容易产生一些偏激行为,疯狂追星就是其中的一种。
为明星疯狂的粉丝们,千方百计和明星来一次“亲密接触”。只要能够达到目标,一些粉丝变得不择手段。眼里只有明星和自己,却没有其他乘客;只看到“一堵明星风采”的收益,却忽略了其他乘客为此付出的代价;没有规则意识与公共精神的粉丝们,让公共空间“一地鸡毛”。
经济舱的粉丝齐刷刷奔向头等舱,显然背离了契约;这样的“围观”,不仅给明星本人带来了不便,也影响了头等舱其他旅客的消费体验。人家花了头等舱的价钱,就应该享有更高的服务品质;当头等舱上演“变形记”,何尝不是对部分消费者权利的损伤。
德国社会学家韦伯有句名言,“人是悬挂在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不同的人们有着不同的“意义之网”,决定他们对追星的不同态度。即使追星,也不能让明星成为生活的全部,“为明星痴狂”;追星不能停留在浅尝辄止的“一堵明星风采”,而是要去汲取明星身上的精神力量。“追星,是为了成为更好的自己”,如果拥有这样理性、成熟的态度,滑稽、荒诞的“追星致航班延误”又怎么会上演?
一个与现代文明接轨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有秩序的社会;作为社会成员,不管我们是不是“追星族”,都应遵循公序良俗;追星固然是你的权利,却不能将其凌驾于他人的正当权益之上。面对粉丝们自弹自唱、孤芳自赏的“机闹”行为,显然需要“黑名单”制度发挥应有的效力,提升违规成本。
文/杨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