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报考条件: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全国开展,不限天津市户籍,招录对象为符合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中共正式党员,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放宽至中共预备党员;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25日至2000年5月25日期间出生);
6.热爱农村基层工作;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为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参加过邪教组织的;其他不宜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