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河西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职位表(321人)已公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天津河西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职位表(321人)
为实现我系统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满足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要求,经报请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2018年天津河西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321人)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18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毕业生或具有天津市户口且有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经历(报考保健医生岗位的需具有医务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2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5.学历条件
①应聘职工大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学教师岗位: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②应聘小学、幼儿园岗位: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各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
8.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1.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18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详见附件: 《2018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二O一八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