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通知已公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7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通知
根据天津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现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进行聘用手续的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
根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和《关于天津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示人员补交学历(或学位)认证材料的通知》要求,符合录用条件,具备录用资格的公示人员。
二、聘用手续办理时间:
2018年1月24日(本周三)上午9:00
三、聘用手续办理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25号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2号楼报告厅
四、入职所需材料明细:
请拟聘用人员本人携带入职所需相关材料,现场办理聘用手续。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