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6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中央党群机关 | ||||
中国法学会 | 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含专业考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 | |||
中国人民对 | 考生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小语种按公共科目笔试和语言测试的合成成绩)占50%、专业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的方法计算。 | |||
外友好协会 | ||||
中共中央 | 调研类职位、行政类职位和英语、缅甸语、蒙古语、柬埔寨语、老挝语、希腊语翻译职位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25%。 | |||
对外联络部 | 朝鲜语、阿拉伯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德语翻译职位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非通用语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50%,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25%。 | |||
中国作家协会 | 进行专业考试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考试成绩占15%。 | |||
中国科协 |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占50%、专业考试占15%、面试占35% | |||
中国贸促会 |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35%,专业科目成绩占综合成绩15% | |||
中国外文局 | 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50%+专业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 | |||
中央编译局 |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 | |||
中央组织部 | 按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考试、面试成绩5:2:3的比例加权计算综合成绩 | |||
最高人民法院 |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笔试、技能测试占15%,面试成绩占35% | |||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 ||||
外交部 | 1、除日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以外的所有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 |||
2、日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和非通用语外语水平测试合成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 ||||
国家海洋局 | 专业科目考试满分100分,占考生综合成绩比重为15%。 | |||
国家体育总局 |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 |||
综合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 ||||
国家食品药品 |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0% | |||
监督管理总局 | ||||
国家外国 | 综合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占50%、面试占35%、专业科目考试占15%合成计算 | |||
专家局 | ||||
国家邮政局 |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 |||
综合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 ||||
国务院侨务 | 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在进行专业考试的职位,专业考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 |||
办公室 | ||||
教育部 |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无领导小组讨论60%+结构化面试40% | |||
无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 ||||
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 ||||
科学技术部 |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 | |||
农业部 |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 |||
综合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 + | ||||
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 |||
综合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 | ||||
×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 ||||
商务部 |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非通用语含专业初试成绩)占50%, | |||
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 | ||||
文化部 |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 |||
其中,法语、日语、德语、西班牙语、阿语的综合成绩 | ||||
#NAME? | ||||
公安部 | 1、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 |||
2、综合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 ||||
国务院系统 |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15%和35%。 | |||
银监会 |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总成绩的50%。 | |||
保监会 |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