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和平支队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17-12-05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17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和平支队招聘编外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13日。笔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能力,紧急情况处置能力等。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7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和平支队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用人需求,根据天津市《和平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津和党【2015】10号)文件精神,决定为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和平支队公开招聘40名编外人员,经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培训考核,确定聘用的消防和平支队编外人员与指定单位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天津市公安消防局和平支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日之后),身高17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匀称、健康,五官端正,裸眼或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或无其它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重大疾病)。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8.具有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特殊技能的人员、退伍军人、体育专业毕业生优先考虑、择优录取,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2周岁。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8.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13日。若报名人数不足,根据具体情况,报名时间可适当延长。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
  报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河南路35号(和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二楼。
  报名材料: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以及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U盘携带电子版1寸照片1张(背景颜色不限)。报考司机岗额外提供驾照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管理岗额外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需本人自行前来,不得由他人代报。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过程中,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和本简章要求的,由和平区人才中心以“微信公告”的形式通知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体测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能力,紧急情况处置能力等。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后,关注“和平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确定入围考生领取体测准考证。
  (二)体能测试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体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体能测试人数达不到1:3时,按照进入体能测试的实际人数进行。
  体能测试内容:
  科目一:3000米;
  科目二:引体向上(单杠);
  科目三:双杠杠端臂屈伸;
  科目四:俯卧撑;
  科目五:仰卧起坐。
  具体特能测试要求见附件。
  评分标准:优秀12分、良好9分、及格6分、不及格0分,5项成绩相加,总分达30分(含30分)以上为合格(录取最低标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在体测结束后,关注“和平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体测成绩及相关信息,确定入围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面试
  前两项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和体测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在面试结束后,关注“和平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面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在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以笔试成绩占30%、体能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计划招聘人数的情况,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或符合优先条件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和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确定为聘用人员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六、备案、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与指定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派到消防和平支队工作,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事项均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薪酬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天津市规定的正常福利,扣除“五险一金”后,司机岗每月实发工资为4000元左右,其他岗位每月实发工资为3400元至4500元之间。部队提供住宿和一日三餐,发放基本执勤训练服装。此次招聘的专职队员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执勤,每月安排轮休10天,日常作息时间遵守部队条令条例规定,执行灭火救援及消防保卫相关任务。
  七、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岗前培训及考核
  用人单位将聘用人员集中培训,培训期为3个月,培训期满消防和平支队将根据专职消防员在培训期间表现授予不同岗位,管理岗位竞聘者中培训不合格者,将不授予管理岗位。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22-27306552  022-27819720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天津市和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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