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天津河东区民政局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7-11-10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下半年天津河东区民政局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的通知已公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根据2017年下半年河东区民政局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笔试成绩查询系统已于2017年11月9日9:00开通,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面试环节情况。
  请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按照报考须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工作,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于现场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需提供材料:
  1、面试报名表(见报考须知附件一。需贴好彩色照片,照片要求:彩色免冠蓝底或者红底正面证件照片。另外再准备二寸彩色照片1张面试准考证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在一页)。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4、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5、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材料)。
  6、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供劳动合同、社险缴费凭证、就失业证、工作单位证明四项之一原件与复印件)。
  7、其他岗位必要证明文件:
  1)党员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的党员证明信原件;
  2)退役军人需持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1102岗位河东区驻区部队现役军人配偶及子女,需提供部队政治部门相关证明原件(证明需写明:部队全称,现役军人所在部队是否为河东区驻区部队,现役军人与配偶、子女的关系情况);
  4)1103岗位户籍在河东区的退役军人配偶及子女,需提供退役军人本人退伍证、退役军人本人河东区户籍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及配偶及子女河东区户籍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并提供以下三种之一的夫妻或子女关系证明材料:由退役军人所在单位开具配偶及子女关系证明;户口本中配偶及子女关系证明;提供相关法律证明文书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可在资格复审现场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不予办理。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及打印面试准考证地点:
  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1号楼3层D区多媒体教室)
  资格复审及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
  2017年1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017年11月14日下午17:00通知第一轮递补资格审核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涉及递补的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接通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递补机会)
  2017年11月16日上午09:00-11:30第一轮递补资格审核。
  2017年11月17日下午13:30-16:00第二轮递补资格审核。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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