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理工大学第三批招聘公告(45人)已公布,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天津理工大学2017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及实验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理工大学始建于1979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文、管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总占地面积160.8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5.21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万余人。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2个。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杰青2人、国家优青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人选1人及各类省部级人才90余人。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理工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2017年天津理工大学公开招聘计划(第三批)》(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没有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其他职称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殊情况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岗位
面向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国家“千人计划”、省部级特聘(讲座)教授、天津市“千人计划”等具有省部级(含)以上人才称号的高层次人才,不设岗位数限制,全年招聘。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简化程序招聘,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用聘人选进行公示。应聘人员可直接与各学院或人事处联系,联系方式详见招聘方案及附件。
(二)教学科研岗位
应聘人员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学位应为全日制本科,学士。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之内。其他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具体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三)实验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学位应为全日制本科,学士。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之内。具体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五、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方式
教学科研岗位及实验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均通过天津理工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hr.tjut.edu.cn/zpsys/)进行注册报名,并以附件形式提交个人材料,包括:
①个人简历和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等材料;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及重要社会兼职聘书的扫描件;
③主要完成的研究项目及重要获奖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排名)、项目来源和经费,以及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扫描件;
④论文被收录、引用情况及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册)。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通用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他引次数,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⑤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二)报名时间
1教学科研岗位。自本招聘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学校将根据上级批复的用人指标、岗位需求紧缺程度公布开考岗位。各岗位报名开始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以以天津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的信息为准,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2实验技术岗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以天津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的信息为准,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三)资格审查
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学校直接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环节(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招聘对象为硕士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3:1时,学校将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招聘对象为博士的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天津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四)考试考核
1实验技术岗位。主要采用笔试、面试(含技能测试)的方式。
①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技能和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天津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并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②面试(含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实验技能水平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由各用人部门测评考核小组按学校要求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天津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技能测试占比40%),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理工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教学科研岗位。主要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由各用人部门测评考核小组按学校要求组织进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五)考察
学校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对人选进行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纪律、道德品质、人际沟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的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博士岗位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后一年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硕士岗位拟聘用人员需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特别提示:我校2017年第一批招聘计划停止招聘,不再接受报名。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60215186
监督电话:校纪委、监察室022-60216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