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宝坻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拟聘用人员公示已公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09月04日—09月12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通讯地址(邮编):301800
电话:29912379
联系人:韩放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宝坻区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