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四批天津外国语大学招聘公告(18人)已公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第四批天津外国语大学招聘公告(18人)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外国语大学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优势学科,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等学校,是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八所高等外语院校之一。学校现有马场道和滨海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教职工千余人。学校秉承“中外求索、德业竞进”的校训和“以人为本,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建设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在国际有知名度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外国语大学。详情请登录学校网站查询,网址:www.tjfsu.edu.cn。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三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天津外国语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6. 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非定向、非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及其他校外人员,以上人员须为2017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符合办理调入手续的相关规定。
8. 本科(含)以上所有学习阶段为国外毕业的不要求英语和计算机等级水平。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按照天津市考评中心统一组织执行。详见天津市考评中心在天津人事考试网和相关网站发布的招考公告
(二)体检
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学校指定,费用自理。未按规定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四)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届国内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后,持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报到证来校报到上岗;应届国外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后,持留学回国人员主管部门开具的报到证来校报到上岗;工作调动人员到原单位办理相关调出手续后来校报到上岗;以上人员来校报到后将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拟聘人员需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岗位。应届毕业生需专职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1年。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22-23284236
监督电话:022-2328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