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9月11日8:00至9月17日16:00。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综合知识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财会类和计算机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7年天津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年下半年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发布如下:
2017年下半年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为满足我委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要求,我委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查询
我委直属事业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从2017年8月31日9:00开始,在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点击“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对《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进行查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涉及我委直属事业单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相关单位联系。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www.tjkpzx.com
报名时间:9月11日8:00至9月17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9月11日8:00至9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相关单位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9月21日9:00至16:00。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综合知识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财会类和计算机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
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财会类和计算机类)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0 月10日8:00开始。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1月1日,报考人员可到相关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和事先申报,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组织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的科目、方式、时间和地点以及具体的组织工作由我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1月15日8:00至11月17日16:00。
面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其中,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谈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均保留1位小数)按百分制7:3的比例合成。不进行专业考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12月1日,报考人员可到各招聘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六、公示
我委将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建设网统一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考务咨询电话:见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见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28468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