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9月11日8:00至9月17日16:00。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文字综合类)。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7年天津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年下半年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如下:
2017年下半年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补充本单位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本次招聘岗位共计 3 个。具体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概况
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下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为37人,实有人员为27人。其职能为: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开展对全市不可移动和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研究及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近年来,该中心担负起了天津市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维修、保护和协调指导、咨询和评估工作,组织了文物保护和维修工作,担负起了全市流散文物的鉴定和进出境管理工作,并面向社会开展鉴定服务工作;参与了天津市文物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组织全市文物博物馆行业业务培训;承担了天津市文物信息管理归集、整理和保管工作;承担了天津市文物保护行业的资质认定和签发工作。因此,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所从事的工作基本涵盖了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六)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7年8月31日在天津市文化信息网发布。同时,具体信息于2017年8月31日在天津人事考试网发布,包括岗位招聘计划、报考须知、考试大纲等。
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
天津市文化信息网:www.tjwh.gov.cn
五、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
报名时间:9月11日8:00至9月17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9月11日8:00至9月18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9月11日8:00至9月19日16:00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应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于9月20日通知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9月21日9:00至16:00。
资格审查:本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应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予以答复。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
2.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0月10日8:00开始。
3.笔试时间:10月14日。
4.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文字综合类)。
5.公布成绩:11月1日,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公告栏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6.资格复审:11月2日至11月8日,本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58号进行资格复审。
(二)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谈,由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2.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3.面试试题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命制。
4.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1月15日8:00至11月17日16:00。
5.面试时间:11月18日至11月19日。
6.面试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58号5楼
7.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8.报送面试成绩:11月20日至11月21日到考评中心报送结构化面谈成绩。
(三)总成绩的核算与公布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合成笔试、面试总成绩。
12月1日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公告栏张榜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由本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本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天津市文化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核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部门审核备案。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报名电话:23109202 23397138
监督电话:市文化广播影视局人事教育处 022-23311195
十一、本公告中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的工作内容,详见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发布的报考指南等文件。
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天津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