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已公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8月31日至9月8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察室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15号(300040)
电话:022-23148391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