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获悉,天津市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北辰区北仓镇农业和水务服务中心原副主任黄堃伙同他人骗取拆迁专项补偿资金等问题。黄堃在担任京津城际综合提升改造指挥部北仓镇域负责人期间,利用负责北仓核心地块地上物调查、核量、协议签订工作便利,伙同他人虚构拆迁面积,骗取拆迁专项补偿资金共计273万元,其个人分得40万元;为他人虚增厂房拆迁面积违规获得拆迁补偿款,收受贿赂60万元。2017年6月,黄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滨海新区汉沽林业工作站原副站长刘金虎侵占造林绿化工程补贴资金问题。刘金虎在担任汉沽推进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林业科负责人期间,利用负责造林绿化工程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及发放职务便利,将由其发放的造林绿化工程补贴资金8万元据为己有。2017年4月,刘金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