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传销组织犹如一个幽灵,在人们的视野中徘徊,所听所闻几乎都是悲剧。更令人痛心的是,传销并不是一个新事物,它在很多年里都在以各式各样的方式存在着,变换着花样骗人骗财,甚至害人性命,可是为何还能存活并显得更加肆无忌惮?传销及其传销组织的危害性尽人皆知,但是打击传销的行动和效果不尽如人意,这个需要深刻反思。
为逝者悲恸,更要用行动铲除传销的土壤,刻不容缓。刚刚过去的周末,天津市相关部门开展了行动,抓捕了一批传销人员,包括李文星案在内的犯罪嫌疑人也落入法网。很多人为之拍手称快,但是赞美只是暂时的,毕竟“发现传销窝点301人,清理传销人员63名”,单从数字看也总显得有些苍白。这就意味着,清理行动不能停步,打击传销刚刚起步,任务繁重,永远在路上。
彻底拔掉传销的“根”,政府责无旁贷。如何拔掉、如此铲除,政府相关部门可能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但离人们的期待还有距离,需要做的还有更多。希望全国各地行动起来,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坚决清除。比如,对传统的传销活动,从街区开始摸查,从日常开始排查,应该成为基本工作;对信息时代的传销,要跟上其发展的特点,掌握规律、瞄准弱点。再如,打击传销活动应该“稳、准、快”,而不是像有些地方“未见行动,先闻其声”,一不小心打草惊蛇,看似有力的打击行动,效果可能有限。传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传销危害的漠视,可怕的是对传销放松警惕,可怕的是在行动上的纵容,只有持续地打击,才能让其无处藏身。
打击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简单,但能否关照其背后的社会病灶才堪重要。传销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活动,不仅建立在一些人用歪门邪道来赚钱的基础上,而且也利用了一些人投机取巧想暴富的心理。实际上,人们对财富和金钱的渴望,对人性弱点的利用,对社会发展的偏见,才是传销能够得逞的关键。政府需要用驰而不息的行动打击已有的传销组织,让其少危害社会;政府更需要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让更多人能通过诚实劳动获得生活尊严,这样便能少些组织传销的“群体基础”和“心理基础”。
一个健康的社会,必定是一个诚信、法治的社会。对传销而言,恰恰是对诚信和法治的极大反动。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依法打击,势在必行;政府用行动来重塑法治和诚信,也更待急迫。因此,我们需要牢牢掌握依法治理的主动权,也需要始终掌握发展的主动权,为更多的人创造发展的机会,同时清扫阻碍。
李文星之死,敲响了警钟,能否长鸣,关键看决心、看行动、看效果。打击传销,个人力量总是有限的,需要政府不放手、不放水、不放过,需要全民不放松、不放弃、不放任。请大家行动起来,让悲剧不再发生,让传销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