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1日从滨海新区获悉,新区司法局日前制定《建立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法律援助工作站实施方案》,大力推动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目前,新区司法局正与新区检察院开展成立工作站的筹备工作,未来将在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逐步在塘沽、汉沽、大港检察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按照实施方案,工作站的工作方式是:由法律援助机构在区人民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派驻值班律师,指定律师每周确定两个半天提供法律帮助,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自愿认罪认罚,确保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法律援助。
新区人民检察院将负责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通知值班律师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并制定相关制度、报送相关材料等。
新区司法局将负责指派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咨询,依法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和值班律师培训,制作工作站标牌及报送相关材料等。
新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部署的重大举措,是依法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体化、制度化的重要探索。这项改革有利于及时有效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在更高层次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有利于探索构建科学刑事诉讼体系,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