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公安机关推出5大类18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计民生措施。
此次推出的18项措施包括积极服务和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出台支持自贸区建设出入境措施、深化公安行政审批改革、大力推行“互联网+”警务模式、创新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等5大类,具体是:
1.推进京津冀区域警务协作。完善京津冀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开发刑侦警务协作平台,在打击流窜犯罪、缉捕逃犯、整治环境污染等方面联合行动,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2.拓宽京津冀人才落户渠道。与市人力社保局配合,探索京、冀迁津的大型成建制企业职工异地缴纳社保“同城化”认定机制,逐步优化三地之间引进人才落户政策,提升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
3.全面实施支持国家有关自贸试验区及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建设7项出入境政策措施。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华人、外籍留学生和长期在华工作人员等提供便利服务。
4.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审批。按照“一事项一标准”,编制行政许可标准化操作规程,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公布,打造全事项、全过程、全环节标准化审批,向社会提供无差别、高品质审批服务。
5.实行大型活动安全许可“一站式”服务。对市政府确定的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的大型活动公安审批项目,全部实行集中统一审批,最大限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条件。
6.简化消防行政许可。对已有建筑需改造为关系国计民生建设工程的,在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时,可提供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该建筑使用性质的会议纪要或相关文件依据,不需再提供重新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推进保安服务企业行政审批工作。将保安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工作纳入市政府行政许可服务与效能管理系统,公开审批,阳光行政。
8.下放易制毒化学品审批权限。按照属地原则,将我市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非药品类)、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各区公安分局审批。
9.完善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拓展“网上公安局”各项功能,实现网上审批、网上服务、网上监督一体化,研发“网上开具证明”“企业用工人员核查”功能,为企业单位提供违法犯罪记录核查服务。
10.研发天津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系统。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全市单位内部安全工作的指导,实现对全市单位和内部人员基本情况动态掌握,重点单位治安防范设施全面达标,单位保卫组织保卫人员配齐配强。
11.建设物联网电动自行车系统。全力推进物联网电动自行车工程建设,实现实时信息采集和智能识别、电子围栏报警、被盗电动自行车跟踪监控等功能,提升打击和防范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的能力和水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12.推广实名盾系统应用。进一步完善寄递业实名盾系统,推进落实加油站实名盾系统,开发建设工地农民工实名盾系统,保障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探索在更多社会治理领域使用实名盾系统,提升大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13.开通被监管人员亲属网上汇款服务。创新“互联网金融与传统监管”业务融合,在全国率先建成“在押人员家属网上汇款平台”,借助“支付宝”成为具备互联网结算通道的24小时服务项目,最大限度地提供便利。
14.设立交管综合服务站。在金融机构、汽车4S店及二手车市场设立交管服务站,通过网络对接、远程审核,简化车辆抵押登记业务环节,拓展服务网络补换领号牌、注册登记、核发免检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为市民办理车务手续提供便利。
15.推进户政业务简政放权。逐步推动公安分局将部分户籍业务事项授权派出所和社区民警办理,进一步落实好户政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在部分居民身份证发放点安装自助发证设备,方便群众领取证件。
16.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阿地区全覆盖(全国30个省份)。在全市设立36个受理点,外省市户籍群众可就近异地办证,除按照公安部意见为持有《天津市居住证》外来人口提供异地办证便利服务外,增加持有天津市《蓝印户口》和在津就读学生两类人员,扩大办证受惠人,缩短办证时限。
17.免费提供出入境证件邮政速递服务。本市居民完成出入境证件申请后,可免费办理邮政速递业务,在家“坐等”签收出入境证件,实现出入境证件办理“少花钱、少跑腿、一次办结”。
18.实行赴港澳个人游再次签注应急续签。前置应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易”,本市居民因紧急情况未能办妥赴港澳签注的,可持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在滨海国际机场“一站式”完成赴港澳旅游签注申请、银联刷卡缴费等流程,实现自助办理、直接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