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之前确定实施的多项减税政策在本市纷纷落地,因事关纳税企业和个人的钱袋子而备受关注。那么,这些减税政策都有哪些?具体如何享受?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国税局相关人士。
增值税税率四档变三档
部分企业税率下调
按照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
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到税率下调呢?当然是之前实行税率13%的纳税人。其销售或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小微企业扩容
根据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限额,由30万元提升至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市国税局人士表示,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实行“以表代备”制度,企业在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事先审核批准和专项备案。
由于此次政策扩围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部分一季度预缴申报所得额在30万元到50万元之间的纳税人表示困惑,因其此前由于政策文件没有下发而没有享受优惠。市国税局人士说,“纳税人可在二季度预缴申报时享受优惠,因此可能产生的应退税额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
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
按照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由50%上调至75%。
市国税局人士解读,纳税人首先应参照相关条件,自我评价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企业,可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申请,获取“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企业可凭登记编号和当年研发立项文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优惠备案,编号有效年度内即可享受优惠政策。
创投企业所得税
优惠范围扩大
根据相关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在京津冀等试点地区扩大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一是将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创投基金纳入到可享受创投企业优惠的投资主体范围,二是将可享受投资额抵免优惠的投资标的范围,由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扩大到初创型科技企业。
市国税局人士表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优惠备案,在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期间,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享受优惠。
合伙制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人
所得税试点政策实施
按照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其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