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公务员考试应届毕业生认定办法暂未公布,下面天津公务员考试网根据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有关政策要求为考生整理如下,供考生参考。
哪些人员属于(或可视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
(1)2017年当年毕业的,属于应届毕业生。
(2)2015年、2016年毕业,且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视为应届毕业生。
注:以应届毕业生或视为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在填写报名表时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本人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并配合招录机关进行考察和档案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