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纪委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填表说明
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信息填写务必真实、准确、规范、清晰,不得漏项。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报名序号由招聘单位填写,应聘人员不填。
2. 姓名(包括少数民族用名)、出生年月。填写本人真实姓名,并与身份证登记姓名一致;出生年月也应与身份证一致。
3.籍贯。填写祖籍所在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迁西”;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天津”。
4.参加工作时间。填写首次参加工作的时间。
5.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6.入党时间。填写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
7.照片。需提供本人近期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在30K以内)。
8.工作经历年限。工作经历时间可累积计算。如工作经历时间为2年以上不满3年的,按2年填写。
9.专业技术职务。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如“高级工程师”。
10.学历学位。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在职教育的情况,没有的可以不填,在读生不填。
11.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填写本人目前所在单位、部门及所任主要职务。
12.学习经历。填写初中以来的学习经历,注明学习时间、院系、全日制或在职学习、大学阶段及以后的填写学历学位。如:
1992年9月-1995年7月,天津某学校,初中学习;
1998年9月-2002年7月,某大学法学系,全日制学习,本科,法学学士。
13.工作经历。按工作单位、职务分段填写,填写应完整连贯。如:
2005年5月-2008年5月,天津市某公司某部门,职员;
2008年5月至今,天津市某公司某部门,副经理。
14.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应注明获得重要表彰奖励等情况,如实填写所受处分的情况。如没有则填“无”。
15.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主要填写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本人兄弟姐妹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情况。
16.本人承诺。报考人员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信息不实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签名务必由本人手写,在资格审查时将《报名表》(一式三份)提交招录机关。
17.备注。注明以上栏目之外的重要信息,例如具有相关行业资格证书等。
18.《报名表》一律打印,除签名外手写涂改一律无效。
本说明未尽事宜,可通过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