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市审计科研培训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天津市审计科研培训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规定,结合审计科研培训中心人才队伍的年龄、知识、专业结构现状,研究提出2017年审计科研培训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审计科研培训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和平区洛阳道洛华里4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承担审计科研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3人)
序号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学科专业 学 历 其 他
1 专技 1 审计、财务、会计 研究生 博士学位,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2 专技 1 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工业与民用建筑、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 研究生 适合男性,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经常到审计现场做审计研究工作,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3 专技 1 审计、财务、会计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学位,30周岁以下,2年以上工作经历,本市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英语四级或425分以上。
三、招聘范围与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四、招聘方式
考虑到审计科研培训中心规模小、人数少,且自行组织招聘有困难,拟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进行招聘。
五、招聘人员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热爱审计职业,爱岗敬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大学本科(全日制)以上文化程度;
7.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至1999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8.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单位开除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不得报考。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根据年初计划安排和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待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人事考试网(http://www.tjkpzx.com)、天津审计局网站(http://www.tjaudit.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以市考评中心公布的时间为准)
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应聘人员对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
2.资格初审(以市考评中心公布的时间为准)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后,应聘人员方可交费,所报岗位如报名人数小于1:3的,取消该岗位,并通知应聘人员办理退费手续。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组织考试和面试命题等工作,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1.笔试:(以市考评中心公布的时间为准)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考点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在天津市审计局网站发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并在7个工作日内发布在天津市审计局网站。
2.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天津市审计局网站)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成绩单、学生证,户口本(户口迁往就读大学的,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天津审计局网站)
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得分规则为保留主考官成绩,其他考官成绩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每个应聘人员面试时间20分钟,进入面试的考生,依据考官现场提出命题作答,不得超时,考官根据考生基本条件及现场表现给出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
总成绩在天津市审计局网站发布后,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在我单位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费用自理。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需要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我单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九)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一个月内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单位不再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一)我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我单位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23307508 (王秀玉)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23258685 (刘福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