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聋人学校招聘公告(4人)

2017-05-08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天津市聋人学校招聘公告(4人)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18日9:00至5月22日17:00。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上午9:00-11:00。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天津市聋人学校招聘公告(4人)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7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聋人学校始建于1928年,已有80多年的办学历史。目前,学校办学规模包括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职业高中和聋人普通高中教育。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7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招聘条件 备注
专业 学历 相关条件
 1 小学数学 教师 1 1、数学与 应用数学 2、小学教育 3、特殊教育   本科及学士 学位以上学历 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关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应届毕业生
2 小学语文   教师 1 1、汉语言文学及中文教育专业 2、小学教育 3、特殊教育 本科及学士 学位以上学历 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关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应届毕业生
3 职业教育   教师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科及学士 学位以上学历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关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应届毕业生
4 电教教师 1 计算机及与其相关专业 本科及学士 学位以上学历 具有信息技术学科 教师资格证 应届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天津市户籍;
  7.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时间:2017年5月8日9:00——5月16日17:00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和天津市聋人学校网站www.tj-lx.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考试报名和缴纳笔试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笔试费用为45元/人,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8日9:00至5月22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17年5月18日9:00至5月23日17:00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岗位不能开考,由招考部门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改报时间:2017年5月25日9:00至17:00。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6月7日9:00至6月9日17:00.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
  笔试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7年6月21日9:00.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毕业生推荐表;
  3、本人身份证;
  4、户口本;
  5、学生证;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毕业生入职前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不予录取)。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打印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资格复审通过后,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于资格复审时通知,届时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缴费面试考务费(面试费用为45元/人)及打印面试准考证。
  过期将不予以办理缴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形式一并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将拟聘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九)聘用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在招聘各环节中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可根据实际岗位需求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我校2017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政策咨询电话:18920838057
  监督电话: 2457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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