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中每个人物所代表的那一类官员都值得拿出来分析。但不贪不腐,不想升官也不想干事的孙连城,于改革的语境中更有镜鉴意义。改革当前,利益矛盾错综复杂,需要啃的“硬骨头”何其多。就一市而言,作为“一把手”的市委书记再有改革魄力,也招架不住底下孙连城之类干部的敷衍推诿;就一国而言,顶层改革设计再好,也离不开一大批廉政勤政官员立足本职尽心尽责的落实。无论是推进改革还是践行法治,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的官员都是无形的“肠梗阻”。
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官员缺乏利益驱动、升迁无望便在原位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像孙区长那样在家消遣自己的小爱好,修仙的生活好不“惬意”。高层破釜沉舟的改革力道,传导至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便可能被不同程度地消解。有的官员落实上级指示和改革决策,或是充当“复读机”,或是装聋作哑,或是投机取巧。孙连城在李达康视察区信访办之后,在改建信访窗口这个小事情上,几乎将上面几招都用尽了:先是以李书记没有明说为由不管不问;在李达康明确提出按银行窗口标准改建后,孙区长便在信访群众面前一字不落地复述指示,竟然还赢得了掌声;最后想出4把小竹椅外加10颗糖的标准,来敷衍兑现上级要求。这样的桥段,谁说不是现实的真实写照?
修仙的“孙区长”不贪不腐,到底错在哪里了呢?正所谓在其位谋其政。官员吃人民的饭,却不为人民干实事;占行政领导的岗,却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试问这种修仙的官员人民要他何用?更可怕的是,这种不作为的修仙态度,往往成为消解改革乃至抵触改革的“绊脚石”,让良好的改革决策落不了地,兑现不成老百姓手中的红利。
反腐高压之下,改革攻坚之时,如何督促和纠治孙区长身上的痹症?恪尽职守、勤于政事,一直以来都是我们衡量官员的重要标准。但是,这种标准更多时候藏纳于百姓口碑里,或出现在官员举荐之中,而很少或很难进入法律制度的硬杠杠。一个岗位上的干部,工作到了什么标准才算是勤政?干部考核提拔程序中,达到什么样的勤政标准才能提拔?实际上,在最核心、最关键的勤政要求上,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则有些失之于宽松软。就像《人民的名义》中的易学习,其能否被提拔重用,更多时候不是取决于制度标准,而是取决于某种“运气”。
说到底,勤政不是一个官员的道德职业要求,而是履职尽责的法律要求。由此,勤政应当进入法治视野,成为行政法治建设的重要目的。现代行政法治之起步,更侧重于权利与权力的抗衡,而缺乏对权力内部的现代化治理。以往,我们强调更多的是行政法治对于外部法律关系的目的——保障相对人权利,限制和监督行政主体及官员的权力。实际上,健全的行政法治还有另一重目的,即在行政官僚体系内部塑造勤政的体制环境,让想干事者能干事,能干事者干成事,干成事者获升迁。
但是,与实现权力的廉洁运行相比,实现权力的有效运行有时更为不易。因为贪腐往往是看得见的,而不作为、懒政庸政则常常难被察觉,甚至连李达康这样的上级都有些无可奈何。可见,行政法治建设必须深入官僚体制内部,客观分析官员的利益驱动,尽可能从法规制度上建立健全勤政的评价标准。其基本要义有三:首先是从制度上消除“不干事没风险、干的越多风险越大”的顾虑;其次是健全激励官员勤政的法律机制,以正面的硬标准确保老实人、能干者不吃亏;最后是完善懒政和不作为的惩处机制,让不干事者“下马”。
中国的改革与法治,双重逻辑转轨正处于交织推进的关键阶段,尤其需要一支既干净又干事的官僚队伍。行政法治不是要确立官民之间的对立性,相反,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最终是为了让官员们能够“想百姓所想、急百姓所急”,在廉政的基础上实现勤政目的。因此,实现从懒政到勤政,行政法治尤其需要向内聚焦,培厚官员优胜劣汰的制度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