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办法
1.考生于2017年3月24日8:00至3月30日18:00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报名。报名时首先填写用户名(身份证号)、密码、手机号等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并以此作为完成报考以及获得相关信息的唯一标识(注册时选择接受短信不收取费用,审核结果及其他通知事项请以报名网站为准)。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如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招考条件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拟报考的单位(报考单位咨询电话在职位表中查询)。
3.考生在网上填写、上传个人的信息和照片,必须真实、准确,提交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能参加考试。
4.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报名表提交后,不能再做修改(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报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除外)。
考生必须点击报名表最下端的“提交”按钮,方可使报名生效。
5.考生在提交报名表后,随时登录报名缴费网址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报名系统随机分配一个报名序号(显示在考生的状态栏和报名登记表左上方),此序号是唯一的,供考生在网上缴纳考试考务费、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和后期考试成绩查询时使用,务必牢记。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可根据招考单位反馈的资格审核结果,补充相关资料后再次提交报名表,也可选择其他职位重新报考。此时不需另行注册,只需在原有报名表中添加、修改相关内容后,再次提交即可。
(二)缴费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网上办理缴费手续。缴费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8:00至4月1日18:00。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在缴费期间内每日9:00—11:30,13:30—17:0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服务大厅(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现场办理审核减免考试考务费的手续。
只有通过资格审核并缴纳或减免考试考务费的考生,方可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