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公示

2017-04-07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4月7日至4月17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六道85号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60118801
  
  60118802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2017年4月7日   
  
  附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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