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宝坻区遴选资格复审通知

2017-03-30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宝坻区2017年公开遴选资格复审通知
  
  宝坻区2017年公开遴选区级机关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资格复审和撰写上报工作业绩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格复审
  
  按照公开遴选工作要求,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选要再次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4月5日(星期三)下午2:00—5:00
  
  2、资格复审地点:宝坻区党员服务中心二楼
  
  3、资格复审内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参加与报考职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上大学以来,本人的获奖证书、表彰决定及其复印件(1份)、在相关刊物发表的文章,以及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素质的材料。同时提交本人近2年的工作业绩报告。
  
  上述材料,报名资格初审时,已提供的,可不再提供。
  
  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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