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强化练习(102)

2017-02-20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1.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村村委会在村民会议上提交了修建学校的经费筹集方案
  
  B.乙村村委会与村民李某签订山林承包合同,承包期为10年,到期后,村委会又将山林承包给该村村民赵某
  
  C.丙村有一座石灰矿,丙村村委会组织该村村民成立丙村经济合作社,以经济合作社的名义申请石灰矿的采矿许可证
  
  D.丁村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有500人,其中300人参与了村委会主任选举,候选人王某、张某和黄某分别获得选票120票、100票和80票,因而王某当选
  
  2.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进行全市煤矿企业安全情况大检查时,发现甲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巨大隐患,责令该企业停产停业进行整顿,该企业对此决定不服,该企业:
  
  A.可以向该市安全生产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B.只能向该市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应该先向该市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若不服复议决定,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下列做法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列》的是:
  
  A.甲县规定,乡、镇的政府信息统一由县政府负责公开
  
  B.乙省不允许本省内各级行政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收取任何费用
  
  C.丙区规定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D.丁市政府在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询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参考答案与解析:
  
  1.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D项中王某没有获得参与投票人数的过半数的选票,不能当选。
  
  2.C【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甲企业被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顿,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这时甲企业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决定不服,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一种是可以先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若不服复议决定,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四个选项中,只有C项的说法正确。
  
  3.D【解析】A项错误,根据该条例第4条,应指定机构负责公开;B项错误,根据第27条,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能收取其他费用;C项错误,根据第十四条,公开信息需要报有关部门及保密部门确定,不能自己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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