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2016年招录培养公安基层人民警察
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下列人员已通过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被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录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5日,期限7天。公示期间,可向市公安局或市公务员局反映问题,信访要属实名。
市公安局
电话:27319000-65048 地址:和平区唐山道26号300040
市公务员局
电话:83606214 地址: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300040
附件:
拟录取人员名单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公务员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