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9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1.下列哪项不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A.某工厂工人在食堂就餐时发生大规模食物中毒
B.某化工厂化学原料发生泄漏,造成周围居民大面积中毒
C.某制鞋厂长期使用甲苯等工业原料,致使多名员工患上肌肉萎缩症
D.在广东等地出现的禽流感
2.我国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A.有自己的名称
B.拥有规范的组织章程
C.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
D.注册资金
3.甲、乙结婚后,乙的父母于2011年11月1日出资300万为甲、乙购买了房屋,房屋产权登记在乙的名下,由于甲外出打工,乙长期在娘家居住,经夫妻协商将房屋出租。2012年4月20日,因甲在外出打工期间与他人同居,乙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甲与乙离婚。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该房屋认定为乙的个人财产
B.该房屋应视为乙的父母只对乙的赠与
C.房屋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应当将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分割
参考答案与解析:
1.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C项错误,多名员工患上肌肉姜缩症的事件,属于长期使用甲苯等工业原料所致,是长期积累的结果,不具有突发性。
2.B【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B项错误,“拥有规范的组织章程”不属于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
3.D【解析】A、B两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乙的财产;C项说法正确,该房屋所产生的租金,是夫妻双方共同决策的结果,因此应视为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