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宁河区卫生系统拟聘用公示

2016-09-06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宁河区卫生系统拟聘用工作人员公示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9月5日—9月13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流动窗口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经济开发区五纬路增1号(301500)
  
  电 话:69591760
  
  联系人:杨春山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日   
  
  附件:宁河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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