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招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5日至1997年8月25日期间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9)具备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招考职位查询
从2015年8月19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hrss.gov.cn)和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查询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信息。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 址:gwybm.tjpnet.gov.cn。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5日8:00至8月29日18:00。
缴费时间:2015年8月25日8:00至8月31日18:00。
改报时间:2015年9月2日9:00至16:00。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5年9月16日8:00至9月18日18: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面试时间:2015年10月24日至10月25日。
面试考务费缴纳及准考证下载时间:2015年10月21日8:00至10月23日16:0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五、其他注意事项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于进入体检、考察、公示阶段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以及隐匿身份“试考”的行为,记入考生本人诚信档案。
公务员录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2015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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