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节能中心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性较强专技岗位工作人员方案

2015-07-31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天津市节能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性较强专技岗位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2〕151号)要求规定,为了弥补节能中心人员不足,特申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性较强专技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请示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节能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沙市道46号
  工作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星光路80号
  天津节能大厦
  (三)招聘单位性质:天津市节能中心是隶属于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自收自支(相当处级)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开展节能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负责节能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推广;为我市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进行监测并提供技术服务;承担能源监督、检测、培训,节能技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篇的设计评估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招聘岗位职责:(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数量(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5、具有天津市户口;
  6、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7、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考生拟从2015年7月30日开始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gov.cn
  环渤海人才网:www.22job.com
  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报名时间方式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8:00至8月14日18:00
  (二)报名方式:
  1、登入环渤海人才网(www.22job.com)首页下载报名表
  2、报名表填好后传至邮箱y13820650731@126.com,回传报名表后48小时内回复,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三)资格审查
  本单位高度重视资格审查工作,客观、公正、及时地审核每一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严格做到两审制,确保资格审查工作顺利完成。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2、内容:基础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
  3、时间:2015年8月22日9:30-11:30
  4、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星光路80号
  天津节能大厦
  笔试全过程由上级主管部门监测室委派监督员进行监督,确保笔试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当即制止并报告考点负责人。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8月28日,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1、时间:2015年9月1日9:30
  2、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306室
  3、方式: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在包括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时间:2015年9月7日9:30
  3、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星光路80号
  天津节能大厦
  面试工作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全过程由上级主管部门监测室委派监督员进行监督,确保面试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当即制止并报告考点负责人。
  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核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五)成绩发布
  发布时间:2015年9月8日
  发布方式:网上公布(www.22job.com)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9月14日体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完成。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会同第三方相关机构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三周内完成。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一次性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分工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23336620
  招聘单位电话:83521217
  举报投诉电话:8352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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