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遴选和选调公务员报考须知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政策指南,按要求依次完成“填写个人详细信息”、“上传照片”、“填报职位”等环节。信息填写务必真实、准确、规范、清晰,按规定必须填写的项目,不得漏项。
2.报考者只能择一个职位报名,不得同时报考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
3.报考者咨询有关政策方面的问题,请按咨询电话与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联系;咨询具体职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请按照职位表中的咨询电话直接联系遴选或选调机关;咨询考务及网络技术方面问题,请按咨询电话联系考评中心或信息中心。
4.填入较多文字时,请先在文档中编辑后再复制填入,避免编辑时间过长导致信息丢失。例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家庭情况等项目。
5.部分项目点击右侧下拉表或图标选择即可。例如性别、政治面貌、入党时间、学历学位、报考单位、报考职位等项目。
6.考生填写报名表后,可点击“保存”按钮,对所填内容进行保存,此时报名表并未提交,考生仍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表一旦提交,考生不能再修改。注意:考生必须点击“提交报名表”按钮,方可使报名生效。
7.系统将根据填报内容自动生成《报名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在取得面试人选资格后,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正反面),由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其中,“本人承诺”栏目须由报考者手写签名。
考生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前,在控制面板中双击“Internet选项”进入“Internet属性”,点击“高级”选项卡,将“打印背景和图像”选中,即可打印出表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