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商业大学招聘实施方案

2015-03-16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天津商业大学2015年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引才招聘工作,优化学校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项式)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发展和建设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教学科研岗位52个、其他专业技术岗位10个,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商业大学简介
  天津商业大学创建于1980年,原名天津商学院,是一所以商学为主干,管、经、工、法、文、理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学校现有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制冷及低温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民商法学五个省部级重点学科;食品生物技术、制冷技术两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财务管理、金融学、旅游管理、热能与动力工程四个国家级特色专业;一个“国际酒店管理”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中国旅游及饭店业优秀人才培养基地;一个热能与动力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个冷冻冷藏技术工程教育部研究中心;一个管理创新与评价研究中心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二、总体要求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优秀人才,更好地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
  三、招聘岗位(发布招聘方案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一)专业技术岗位:教学科研岗位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验员岗位、辅导员岗位、工程技术、医师岗位等
  四、招聘人数、要求及条件
  (一)教学科研类岗位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无犯罪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职称、年龄等要求详见附表1。
  5. 具有非农业户口。
  6.非应届毕业生工龄连续且入职时可办理调动手续。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
  3.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职称、年龄、资格等要求详见附表2;
  6.具有非农业户口;
  7.非应届毕业生工龄连续且入职时可办理调动手续。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被单位辞退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法律规定的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教学科研岗位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全年均可报名,报名网址:http://rs.tjcu.edu.cn/zpsys/,同时请将个人详细简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rsct@tjcu.edu.cn以及各学院邮箱,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姓名+专业+应聘学院”,报名咨询电话:022-26667644、022-26667665。
  2.资格审查及考察程序
  由人事处根据用人计划与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转至用人部门进行专业审查。
  用人部门应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试讲、实际操作等考察,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等相关部门可派有关人员参与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科研水平、教学能力、外语水平、健康状况等方面。由各用人部门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对其做出全面、充分的评价并得出明确结论,考察的结果、面试成绩等应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人事处。
  应聘人员面试时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①《天津商业大学调入人员申请表》(本人面试当场手填);②本人简历(从高中起,时间不间断);③2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⑤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⑥重要社会兼职的聘书(复印件);⑦主要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⑧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留学归国证明、学历认证书(复印件);⑨生活照及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应聘人员还应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① 论文、论着复印件。论文应包括作者杂志封面、题目及文章首页;着作应包括着作封面、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②论文检索证明。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着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证明、影响因子及影响因子的分区。
  ③ 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 主持参与完成的研究项目书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招聘条件要求起点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且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岗位将统一组织考试。此类岗位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及考试时间安排详见校园网(网址:www.tjcu.edu.cn)通知。应聘此类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应聘此类岗位的博士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我校园网(网址:www.tjcu.edu.cn)公示。若出现空缺,我校可根据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人事处对用人部门报来的应聘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并上报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终审意见。
  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会议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学校还将对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同时对被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3.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考察、学校审查及体检结果,将拟聘人员情况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和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将拟聘人员材料报天津市教委审批、备案后为拟聘人员办理调入或接收手续。
  此次招聘的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硕士研究生及以下人员实行人事档案代理制,统一由天津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费用自理。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程序
  1.招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10个,具体的招考岗位及条件见附表2。
  2.报名
  考试报名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http://rs.tjcu.edu.cn/zpsys/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报名拟定为2015年3月下旬开始,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具体报名网址:http://rs.tjcu.edu.cn/zpsys/,报名时间以天津商业大学网站(http://www.tjcu.edu.cn)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3.初审
  学校对报考人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名单以我校园网上公示方式告知。每个岗位的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或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4.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占50分。笔试内容与应聘岗位相关,考试前后不开设辅导班、不接受关于笔试内容的咨询。
  通过初审的考生到学校领取笔试准考证。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我校园网(网址:www.tjcu.edu.cn)公示。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要求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若出现空缺,我校可根据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实际需要,可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及格线者,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5.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或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若出现空缺,我校可根据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遂即进入考察。考察包括岗位实习、政治审查等多种形式,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多个方面,同时对被考察人员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察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若出现空缺,我校可根据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在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和我校园网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7.办理手续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学校将拟聘人员材料报天津市教委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为拟聘人员办理调入或接收手续。
  此次招聘的其他专技岗位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制,统一由天津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费用自理。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操作;要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不诚信等行为一经查实后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6667644、022-26667665;
  举报或投诉电话(纪委):022-26669601
  天津商业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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