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5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天津海关关于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安排的通知
按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天津海关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于2015年3月7日至8日在天津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入围面试考生如自愿放弃参加面试,最迟应在2月28日前主动提交放弃面试的书面声明材料,传真或邮寄给我关。对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的考生,将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考生放弃面试的职位,2月28日前我关将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2月28日后原则上不再递补。
二、3月6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我关将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复审。请考生务必带齐《天津海关关于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寄送资格复审材料的通知》中要求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场接受复审。资格复审地点为:天津海关业务楼(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三、面试于每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完毕。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报到地点为:天津海关业务楼(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四、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0分制)/4+面试成绩(100分制)/2。我关将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发布面试成绩。
五、报考缉私警察职位且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规定,参加体能测评。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体检于面试后在天津进行,体检医院由天津海关在天津市公务员局提供的具备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中选择。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并由体检医院按规定的标准现场收取。
(二)周边交通和位置图。
考生可选乘35、91、92、96、635、639、666、676、806、827、828、836、845、868、902、905等公交路线或地铁2、3、9号线。
七、面试人员名单(同一职位按考生准考证号排序)。
请见附件。
八、天津海关招录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天津海关人事处
联系电话:022-84201707
传真电话:022-84201838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号(邮政编码:300041)
天津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