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20)

2014-11-16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1.>三十六计中,以制造假象来迷惑敌人的计策是(  )
  A. 树上开花
  B.引人入胜
  C. 顺手牵羊
  D.围魏救赵
  2.
  张某为了要男孩,将妻子刚生下的生重病的女婴扔进小河里淹死。张某应被定为犯有(  )。
  A.过失杀人罪
  B.故意杀人罪
  C.遗弃罪
  D.虐待罪
  3.
  行政处罚法规定,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机关可以(  )。
  A.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B.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自己执行,但应当由上级机关批准
  D.自己执行
  4.
  在现代市场竞争中,厂商总用各种手段把竞争对手的顾客争取过来,使其购买本企业的产品,这种做法是(  )。
  A.市场渗透
  B.市场掠夺
  C.市场控制
  D.市场调节
  5.
  我国对法律溯及力问题,实行的原则是(  )。
  A.法在任何情况下均溯及既往
  B.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溯及既往
  C.法在一般情况下均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D.法在一般情况下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答案解析】:
  1.答案: A
  解析: >三十六计为“金蝉脱壳、抛砖引玉、借刀杀人、以逸待劳、擒贼擒王、趁火打劫、关门捉贼、浑水摸鱼、打草惊蛇、瞒天过海、反间计、笑里藏刀、顺手牵羊、调虎离山、李代桃僵、指桑骂槐、隔岸观火、树上开花、暗渡陈仓、走为上、假痴不癫、欲擒故纵、釜底抽薪、空城计、苦肉计、远交近攻、反客为主、上屋抽梯、偷梁换柱、无中生有、美人计、借尸还魂、声东击西、围魏救赵、连环计、假道伐虢。”,A是指树上本来没有花,但可以借用假花点缀在上面,让人真假难辨。此计用在军事上,是指当自己的力量薄弱时,可以借别人的势力或某种因素,使自己看起来强大,以此虚张声势,慑服敌人。A说法正确;B不是三十六计,错误;C指顺手把人家的羊牵走。比喻趁势将敌手捉住或乘机利用别人,错误;D指袭击敌人后方的据点以迫使进攻之敌撤退的战术。现借指用包抄敌人的后方来迫使它撤兵的战术,错误。答案是A。三十六计为“金蝉脱壳、抛砖引玉、借刀杀人、以逸待劳、擒贼擒王、趁火打劫、关门捉贼、浑水摸鱼、打草惊蛇、瞒天过海、反间计、笑里藏刀、顺手牵羊、调虎离山、李代桃僵、指桑骂槐、隔岸观火、树上开花、暗渡陈仓、走为上、假痴不癫、欲擒故纵、釜底抽薪、空城计、苦肉计、远交近攻、反客为主、上屋抽梯、偷梁换柱、无中生有、美人计、借尸还魂、声东击西、围魏救赵、连环计、假道伐虢。”,A是指树上本来没有花,但可以借用假花点缀在上面,让人真假难辨。此计用在军事上,是指当自己的力量薄弱时,可以借别人的势力或某种因素,使自己看起来强大,以此虚张声势,慑服敌人。A说法正确;B不是三十六计,错误;C指顺手把人家的羊牵走。比喻趁势将敌手捉住或乘机利用别人,错误;D指袭击敌人后方的据点以迫使进攻之敌撤退的战术。现借指用包抄敌人的后方来迫使它撤兵的战术,错误。答案是A。
  2.答案: B
  解析:
  《刑法》上的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题中,张某明知把婴儿扔进河里必然会导致婴儿死亡,还将该女婴扔入小河淹死,剥夺了该女婴的生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故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B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故正确答案为B。
  4.答案: B
  解析:
  “掠夺”意为凭借暴力抢劫、强取货物,如掠夺财物、掠夺资源,厂商用各种手段把竞争对手的顾客争取过来,正是一种“掠夺”行为。故正确答案为B。
  本题相关知识点:
  1、市场渗透是指企业立足于现有产品,充分开发其市场潜力,其目的是以目前的产品市场组合为发展焦点,力求增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市场控制是指企业为协调同目标市场上顾客间的利益关系,而对顾客行为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控制和处理的活动。
  3、市场调节是指由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经济的运行。即由供求变化引起价格涨落,调节社会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在各个部门的分配,调节生产和流通。
  5.答案: D
  解析:
  根据立法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故正确答案为D。
  本题相关知识点:法律的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就不具有溯及力。就现代法而言,法律一般只能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即采取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了不溯及既往内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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