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与解析(18)
2014-08-12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法律知识是天津公务员要具备的,而这些内容在考试中都会有所体现。天津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tjgkw.org)对法律知识题型进行了整理罗列,以便考生更好的复习。
在复习开始之初建议考生们选用权威出版社出版的省考教材,这不仅是保证了书的质量更保证考生的复习效果。特此推荐考生在正规的公务员考试教材中心(http://www.gwyscs.com/index.php)选购天津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现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结合天津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为考生选出部分习题供考生练习。
常识判断:刑法常识
1.
我国刑法规定的“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是指( )。
A.受害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
B.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
C.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D.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
2.
甲、乙二人均系木材厂的工人。某日为某房主搬运木材,午休时,甲说不知这木材是否能燃烧,乙说我去试试,说完乙便用打火机去点,结果引燃了旁边的油桶,将房主的房子烧毁,乙对房子烧毁的态度是( )。
A.疏忽大意的过失
B.间接故意
C.意外事件
D.过于自信的过失
3.
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 )以下。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12周岁
4.
依据刑法规定,构成行贿罪要求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谋取( )的目的。
A.个人利益
B.非法利益
C.经济利益
D.不正当利益
5.
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 )。
A.赵某,30 岁,醉酒驾车撞死路人
B.刘某,13 岁,盗窃价值人民币 50 万元的财物
C.张某,30 岁,遇人抢劫奋起反击,将对方打成重伤
D.王某,30 岁,为了躲避仇人追杀,抢了路人的摩托车逃跑
【答案解析】:
1.答案: C
解析:
刑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因此排除ABD,故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A
解析:
根据题意,乙说“我去试试”,态度不属于间接故意,也不是意外事件,是由于疏于考虑周边环境,或没有考虑造成,故正确答案为A。
3.答案: A
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知14周岁以下的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正确答案为A。
4.答案: D
解析: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说,构成行贿罪,主观方面必须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故正确答案为D。
注意不正当利益和非法利益的区别:不正当利益是不合理、不合规但不违法的利益,非法利益是不合理、不合规也不合法的利益。非法利益一定是不正当利益。
5.答案: A
解析:
B项刘某13岁,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其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C项属于正当防卫;D项属于紧急避险。C、D两项均属于合法行为。《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A项30岁的赵某醉酒驾车撞死路人,构成犯罪。故正确答案为A。
本题相关知识点: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法律常识的常考点,对这两个概念,《刑法》的规定如下。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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