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天津工业大学2014年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6名,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博士)143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3名。
1.教学科研岗位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无犯罪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符合《天津工业大学接收国内毕业生基本业绩要求》有关规定。
(3)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本科阶段一般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重点引进初始至最高学历均毕业于“985”、“211”或中科院以及经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的优秀毕业生。
(4)除特殊需要外,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其他职称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岁。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1)热爱所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无犯罪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硕士年龄一般在30周岁及以下,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除特殊要求外,均须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底前毕业。
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通过“天津工业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2014年3月10日左右开始报名,请随时关注网站通知),每人限报一岗。同时提交上传各类证书电子版资料:
①身份证;
②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须有学校意见及印章);
③本人简历;
④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在读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研究生证)及其它各阶段教育经历毕业证及学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