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滨海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塘沽地区),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4名。
招聘岗位详见《滨海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具有天津市非农业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往届毕业生。
3.具有天津市市区非农业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含入学前户籍在武清区、宝坻区、蓟县、静海县、宁河县的本市高职院校2013、14届毕业生)。
4.具有天津市市区非农业户口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除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外,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为天津市非农业户口;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为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非农业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须为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非农业户口(含入学前户籍在武清区、宝坻区、蓟县、静海县、宁河县的本市高职院校2013、14届毕业生)。
2.已取得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报名。
3.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4.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终身从事卫生工作的志愿。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招聘条件内限定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具体限定时间以公示报名时间为准。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滨海人才网(http://www.bhrc.com.cn/)和滨海新区卫生局网(http://www.bh.gov.cn/)发布。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招聘人数与确认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的岗位,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不能开考岗位信息在滨海人才网(http://www.bhrc.com.cn/)和滨海新区卫生局网(http://www.bh.gov.cn/)公布。应聘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它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3月3日(周一)—3月7日(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
改报时间为2014年3月8日(周六)
上午9:00----11:00
(二)报名地点
天津滨海人才市场(塘沽杭州道1400号)。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学位证、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报告单、职(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岗位所要求的证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一份)、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3张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由亲属代报。
2.应聘人员从滨海人才网(http://www.bhrc.com.cn/)和滨海新区卫生局网(http://www.bh.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现场交纳笔试考务费45元,进入面试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45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应聘人员持区、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免收考务费。
3.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必须按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5.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凭据于2014年3月21日(周五)9:00—16:00在天津滨海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医学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3月22日(周六)(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滨海新区卫生局网站和滨海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
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计分时每项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主考官的分数保留),将保留分数的5位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项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就是应考人员的面试得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滨海新区卫生局网站和滨海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考试总成绩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滨海新区卫生局网站和滨海人才网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出具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滨海新区卫生局网站和滨海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新聘用人员备案汇总表》,报滨海新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八、聘用及待遇
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因个人原因没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招聘岗位实行执业资格注册制度的,将在聘用合同中作如下约定:应聘人员在聘用后两个职业资格考试周期内不能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滨海新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滨海新区卫生局 022-66897379 022-65305765
联 系 人:滕老师 韩老师
监督电话:022-65309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