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是一场艰苦的革命
作为今年全国两会备受瞩目的重要成果之一,《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获得批准,政府自身新一轮改革在换届之际正式启动,迈出稳健扎实而影响深远的重要一步。
改革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既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又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中央领导的铿锵宣示,在时隔3个多月之后,落实到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实际行动中,有力回应了公众对于深化改革的强烈期待。
这次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在简政放权、减少微观事务管理、更好发挥市场和社会作用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进一步厘清了政府和市场、社会的边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取得新进展。作为上一轮大部门制改革的延续和完善,本轮机构改革有望成为释放制度红利、激发社会活力的新支点。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进一步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就是一场革命。
政府机构改革向来被视为改革中最大的“硬骨头”。机构撤并,无疑会减少官位;而职能转变,意味着权力格局和利益蛋糕的调整和重新分配。这无疑都是在“革自己的命”、“割自身的肉”。如何达成改革共识,凝聚起强大的体制改革动力,在改革中体现机构精简、职能转变、运行顺畅、效率提高的要求,考验政府的勇气,更检验改革者的智慧。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先后进行的六次政府机构改革,政府的机构设立和职能调整始终伴随和适应着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凸显政府自身改革的演进轨迹和转变职能、提高效能的不变追求。
经过这些年的不懈努力,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就,市场对于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加大,促进了社会生产率和资源使用效率的大幅提高,我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政府自身围绕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一系列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计划经济的职能不断减少削弱,服务和保障市场健康运行方面的职能不断强化,制度“转轨”稳步推进。
尽管成效显着,但如果用严格的标准审视,植根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部门职责分工仍未彻底整改,国务院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推诿扯皮、公共资源碎片化频现;有些领域“政出多门”却“问责无门”,安全事故在部门林立的背景中接二连三发生。一些部门抓大事管宏观不够,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有抬头增多趋势,这些已影响行政效率和政府权威,客观上容易导致不作为、乱作为,甚至给权力寻租、贪污腐败留下空间和机会。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经济实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压力较大。必须通过政府转变职能,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和体制支撑,让市场的归市场,社会的归社会,政府的归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机构是躯体,职能是灵魂。如果政府职能得不到转变,机构改革就只是表面上的拆拆建建,看起来热闹而已。
政府职能要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方向转变。经济社会要发展,一个好的发展环境至关重要。从市场准入到市场监管,政府职能的核心要求是营造一个既井然有序、又充满活力的制度环境。办个企业,行政审批手续多,市场准入门槛高;办了企业之后,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反而没人监管,伪劣商品横行,这是本末倒置。适当放权,不是要放弃监管,而是要少干预经济的具体运行,要对违法的市场行为时刻警醒,及时采取措施。同时,政府要信任社会自治的力量,给社会组织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在很多事情上,让社会组织做比政府亲自去做效果更好,“性价比”更高。
政府职能要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方向转变。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职能的基本内容。从“单位人”到“社会人”,从单位“办社会”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个人对单位和组织的福利依附大大减弱,依据市场需要来配置人才和人力资源成为可能。在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不断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既是满足社会高效运行的途径,也成为提升人民幸福感的有效手段。老百姓对政府机构的名称、级别和分工并不太关心,只看办事是不是“痛快”了,服务态度是不是变好了。
政府职能要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方向转变。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要鼓励公平竞争,也要扞卫社会公正底线,避免竞争可能导致的两极分化动摇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这决定了政府既要积极推动反对垄断、鼓励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建设,也要注重运用多种手段搞好再分配调节,体现社会公正要求。
在坚持中深化,在探索中完善,政府自身的改革一路走到今天,靠的就是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精神,实事求是、稳中求进的策略。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也没有完成时,只能是不断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要求,实事求是地改,与时俱进地变,抓住机遇期,用好“窗口期”。舍此,既没有出路,也没有前途;循此,则天高地阔,前景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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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半月谈》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