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务员申论热点:“醉驾”之热与“欠薪”之冷

2011-05-30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醉驾的话题占据了不少媒体的版面和时段,引发极大的社会关注。先是多个地方抓到“醉驾入刑”第一人,然后是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法院应慎重稳妥具体追究醉驾者责任,不应仅从文意理解只要达到醉驾标准,就一律构成刑事犯罪;公安部方面透露,《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公安部门对经核实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刑事立案;最高检的新闻发言人也表示,对于检方来说,醉驾案件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律起诉。此外,知名音乐人高晓松因醉驾被抓被判一事也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
  犹记得当初《刑法修正案(八)》讨论、审议的过程中及通过之后,媒体普遍关注和重点宣传的亮点有两条,第一是醉驾入刑即“危险驾驶罪”,第二是“恶意欠薪罪”。但从近来各方的关注看,这两个亮点可以说一热一冷:醉驾的问题不断升温,越讨论越热闹;而恶意欠薪罪的问题则少有提及。
  醉驾,有车、有酒才有醉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醉驾是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生活富足之后才出现的一种现象。而欠薪,近年来被欠薪的一个重要群体是农民工。农民工讨薪现象不时出现,以至于走投无路的农民工往往要费尽心思地引起公众及媒体关注。欠薪入罪一方面说明立法机关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但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和普遍性,否则我们根本不必将这种事情上升为一个刑法罪名。
  我们当然应该关注醉驾的问题,因为它不仅仅牵涉法律的适用、牵涉醉驾者的命运,也牵涉公共安全,牵涉马路上的每一个生命。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农民工同样是不容忽视的群体,欠薪如何解决关系着诸多农民工的基本生活保障,没有收入,他们的父母可能得不到赡养,他们的孩子可能吃不饱穿不暖。两者同样都是值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如果在新闻报道上,出现明显一热一冷的局面,可能会形成某种误导,不利于公众对同样需要关注的社会问题给予足够的关注。
  当一些媒体长枪短炮、长篇累牍地关注醉驾,当司法、行政机关如火如荼地PK各自的法治理念,当公众齐刷刷地向醉驾行注目礼之时,欠薪问题却相对沉寂,是现实中恶意欠薪的事件发生得不多吗?还是法律法规规定得足够周延,被欠薪者可以轻松、顺利地讨回薪资?又或者是此前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太多了,人们认为这已经不算新闻了?恐怕都不是。
  或许有人认为,比较而言,醉驾带给人们的伤痛、车祸带来的血的教训更惨烈、更直观,而欠薪充其量是劳动争议和纠纷。当真如此吗?此前媒体报道过的讨薪悲剧不少。
  这里涉及媒体对新闻报道的关注点的把握问题。在有限的公共舆论资源中,负责任的媒体应该掌握一个基本的平衡,或者说,在报道中,应该有一种相对平衡的舆论引导,不能一窝蜂似地围追堵截热点或者媒体自认为是热点的东西,而应该理性、全面地关注不同人群、不同的社会问题。其中,对事关弱势人群权益的事情,更应该给予足够关注,避免冷热不均的炒作,避免遮蔽更需要社会关注的人群和问题。这是媒体的职责和义务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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