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拟录用的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于进入体检、考察、公示阶段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以及隐匿身份“试考”的行为,记入考生本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