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天津市公务员符合笔试加分条件人员公示

2009-06-02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2009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2009年我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参加公务员招考的“三支一扶”天津生源的大学生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天津选派的大学生,适当增加笔试分数,分值为5分。经过初步审核,下列报考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09年4月21日至4月27日(7天)。公示期间,可采取来电或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市招考工作办公室反映问题,信访要属实名。
  市招考工作办公室电话:23325867
  市招考工作办公室地址: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邮编300040)
 
市招考工作办公室
2009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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