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5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为把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公务员队伍中来,日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出台了多项措施严肃本市公务员招考工作纪律,以确保此次招考工作公平进行。对考试作弊的,将永不录用。
邀请从本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产生的30名“天津市依法行政特约监督员”,对笔试和面试工作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布招考工作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组织、人事、公安和无线电管理部门密切配合,采取网络监控、信号追踪、现场巡视等多种有效措施,加大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及互联网进行作弊的力度。对违反有关要求,给考试录用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对于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
在发布公告、报名、考试的各个环节,通过增加提示语、悬挂条幅等形式,教育考生树立“诚信考试光荣 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对于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报考。对考试作弊的,永不录用。从事考录工作和体检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